【約瑟在波提乏家和獄中】——勝過波提乏妻子的引誘
【讀經】創三十九1~23
【鑰節】「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,向他施恩,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。」(創三十九21)
【鑰字】「耶和華與約瑟同在」(創三十九21)──本章至少有五次提到耶和華與約瑟「同在」,並且恩待他的事實(創三十九2,3,5,21,23)。在約瑟的生命中,處處都使我們看見神的同在。約瑟在埃及主人波提乏的家中,因耶和華與他「同在」(2節),百事順利;波提乏也看見他是一個有神「同在」(3節)的人,就派他管理家務;並且神因與約瑟「同在」的緣故,也使波提乏得到祝福。然而,約瑟勝過波提乏妻子的引誘,反倒帶來牢獄之災。但他並沒有因此受打擊而沮喪、頹廢,因為他有神的「同在」(21,23節)。約瑟在獄中,神也在獄中;再沒有一件事比有神的「同在」,更能證明約瑟是含冤下獄的。並且有神的同在,即是在逆境之中,任何事都能成為了他的祝福。因此,神的「同在」是約瑟在任何處境中得勝的秘訣。
親愛的,生命的際遇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面對;而神的「同在」乃是我們蒙福的關鍵。因我們不但在順境中能經歷神的「同在」,就是在逆境中仍能經歷神的「同在」。環境可以改變,但是神的「同在」不改變。所以有神的「同在」,任何事都可成為我們的益處。
【重點】本章記載約瑟在波提乏家和獄中的遭遇。1~6節記載約瑟在護衛長波提乏的家中作家宰(奴僕),由於耶和華的同在,他就百事順利,且獲得主人的完全信賴,被派管理一切家務。7~12節記載波提乏的妻子色誘約瑟,天天勾引他,遭約瑟斷然拒絕,因他不能辜負主人對他的託付和得罪神。13~18節記載波提乏的妻子惱羞成怒,竟誣告約瑟調戲她。有一天,她拉住約瑟的衣裳,想與他同寢。但約瑟丟下衣服跑出去了。於是她就以約瑟的外衣作為證據,說約瑟企圖調戲她。19~23節記載波提乏聽信了妻子的話後,非常生氣,就把約瑟下在監牢裡;但神向約瑟施恩,使他獲得監獄長的信任,將一切事情交給他管理。
【大綱】本章可分成四部份:
(一) 約瑟作波提乏家僕,蒙神賜福,被派管理一切家務
(1~6節);
(二) 約瑟峻拒波提乏妻子的色誘(7~12節);
(三) 波提乏的妻子誣陷約瑟(13~18節);
(四) 約瑟被下在監裏 (19~23節)。
【核心啟示】本章我們明顯地看見神的手在約瑟的生命中作工;因有神的同在,使他在試探面前,表現出得勝和完美的基督徒人生。並且約瑟的遭遇和經歷,乃是預表主耶穌:(1)甘心為奴僕(創三十九1~6節,太二十28,路二十二27);(2)與神同在(創三十九2,
3,5,21,23,約十六32);(3)討主人喜悅(創三十九4;約八29);(4)因拒絕罪惡而受苦害(創三十九7~23節,來二18)。
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約瑟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中,都能夠得勝:
(一)
約瑟為何不受誘惑
(8~9節)──約瑟拒絕波提乏妻子的引誘原因:(1)自己的責任感(8節),因波提乏把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裏,而不願辜負主人的信託(9節上);(2)認識自己的尊嚴,因在這家裏沒有比他大的
(9上);(3)分辨該與不該的界限,因她是波提乏的妻子(9節中);(4)不能作這件『大惡』事(9節下);(5)不肯『得罪神』(9節下)。
(二)
約瑟如何勝過試探(10~12節)──波提乏妻子首先是以目傳情,其後是要求同寢,再後是天天死纏,最後用強要拉約瑟就範。然而,約瑟則是用三『不』和逃避的方式(創三十九10~13)來勝過情慾的試探:(1)
『不』聽從她的要求 (10節上,箴一10);(2)『不』與她同寢(10節中);(3)『不』和她在一處(10節下,箴一15),盡量避開她;(4)最後跑到外邊去(12節)。我們對魔鬼需要抵擋(彼前五8~9),對情慾需要逃避(提後二22;彼後一4),因逃避總比墮落好。
(三)
約瑟隨遇而安(19~23節)──約瑟雖然逃避主人之妻的誘惑,但反遭其陷害。然而,聖經沒有記載約瑟曾經作任何的反駁;他被下在監裏,也沒有任何苦毒或不滿,反而緘默地接受神為他安排的一切苦難。由於耶和華與約瑟同在,他下了監反而帶來轉機;並且約瑟在獄中有美好的生活見證,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。因神使用了約瑟坐監一事,來裝備、磨練他,使他具備以後成為宰相的能力,好成就祂的旨意。
【默想】
(一)
本章一再提到神與約瑟『同在』的事實(創三十九2,3,5,21,23),也一再提到約瑟的『手』(創三十九4,6,8,22~23)。這使我們明瞭約瑟的一生,與及解釋了神向他施恩的因由,並神如因約瑟的緣故而賜福波提乏。今日,凡與我們接觸的人,是否都從我們所行的事上,看見神與我們同在呢?神是否透過我們使家人、朋友及鄰居蒙福呢?
(二)
本章的記載與前一章有多麼尖銳的對照,猶大跟約瑟的德行成了強烈的對比。比較約瑟對引誘(創三十九7,10,12)和猶大的反應(創三十八12~13,15,
18),有何區別呢?約瑟如何能勝過波提乏妻子的色誘呢?若在同樣情況下,我們會作出什麽決定呢?
(三)
根據詩篇一○五篇18節所描述,約瑟在牢獄中被「人用腳鐐傷他的腳;他被鐵鍊捆拘」。可見他的環境誠然是惡劣、灰暗的,但耶和華與他同在!因神的「同在」,約瑟不管身處何種環境,都能隨遇而安。當遇到困難時,我們是否也能歡唱「有祂同在就能歡唱,有祂同在就是天堂!」(聖徒詩歌第206首)?是否也能使人看到神與我們「同在」呢?
(四)
約瑟被賣為奴僕之後,穿上了僕人的衣服(三十九16節)。後來被主人的妻子引誘和陷害,坐在監牢中,被套上了囚衣而失去了自由(創三十九20節)。這些衣服正說出約瑟所經歷過的困境。但他所遭遇的其實是神化裝的祝福,是為他成為神手中有用的人而受的磨練。
【禱告】主啊!無論在任何環境,讓我們學習仰望袮的幫助,倚靠袮的同在;使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剛強得勝的見證,處處顯出袮的同在,而把祝福帶給人。
【詩歌】【有祂同在就是天堂】
(《聖徒詩歌》206首第二詞第1節)
基督使我心中喜樂,基督使我口中唱歌;
有祂同在就能歡唱,有祂同在就是天堂!
哈利路亞,真如天堂!
哈利路亞,真能歡唱!
有祂同在就能歡唱,有祂同在就是天堂!
視聽――有祂同在就是天堂~YouTube
【金句】「這裏有二件事實影響所有的人,就是環境和神。以約瑟來說,環境誠然是惡劣、灰暗的,但耶和華與他同在。這教導我們一個要緊的功課,就是要學習從神來看環境。我們的環境如果需要解釋的話,那解釋必須是神。如果我們完全被眼見的事物所佔有,我們就永無安息。如果我們看見那不能見的,我們就必忍耐等候。」――
摩根《話中之光》